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,加快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工作。加快培育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,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。在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下,处理好城镇建设和耕地保护的关系。按照科学规划、节约用地、严格执法、合理分配的原则,对城镇土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。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,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、同工同酬制度。建立健全有利于农业科技人员下乡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、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,引导人才、技术投向农业农村。创新面向“三农”的金融服务,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、商业性金融、合作性金融和民间资本在农业农村建设中的作用。加快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经营组织形式创新,完善农业保险制度。
有序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
充分尊重农民意愿、自主选择,合理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。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,建立居住证制度,全面放开城镇的落户限制,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。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。多渠道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,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,扶持具备条件的农民工进城创业。农村劳动者平等享受职业介绍、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。